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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问问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理解与适用

来源:创名知讯 |时间:2024-08-09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理解与适用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和部门规章,旨在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理解与适用:


一、制定目的与法律依据

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根据《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法律依据:《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查处商标一般违法行为。具体执法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商标执法权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等。


三、商标一般违法行为的具体类型

违反强制注册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行为属于违法。例如,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

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如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不良影响等情形的标志。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行为。

商标被许可人未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

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标被许可人未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的行为。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行为。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

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

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

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的行为。

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

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定,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的行为。

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违反《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

其他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判断原则与标准

公众通常认识: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一般以中国境内公众的通常认识作为判断标准。但有合理充分的理由证明中国境内特定公众认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违反了该条规定的除外。

近似与相同的判断: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同或者近似,参照《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进行判断。

综合考量因素:

在判断商标是否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时,应综合考量商标使用时的政治背景、社会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以及商标的构成要素、使用商品或服务、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式及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五、实际案例应用

通过实际案例的查处,如上海有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使用联合国名称和徽记案、江苏凯蒂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英国国旗案等,展示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在具体执法中的适用和效果。这些案例不仅维护了商标管理秩序,还对社会公众进行了宣传教育,树立了法治权威。


综上所述,《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是商标执法的重要依据,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商标管理、维护市场秩序、?;は颜呃婢哂兄匾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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