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本来就是一件非常有风险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申请撤销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撤销申请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书面申请向商标局递交需求后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或者不想再履行商标转让事宜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回该申请,以下创名商标网为您整理了相关商标转让撤销申请的格式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如果递交申请时,同时递交了经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约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如果递交之时,未能提交上述经公证的材料,有可以下发补正,核准转让时间相应延长,约在8-12个月左右。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商标转让撤回申请书格式如下:
撤回商标转让申请书
转让人名称(中文):(英文):转让人地址(中文):(英文):受让人名称(中文):(英文):受让人地址(中文):(英文):是否共有商标:□是 □否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没有代理可不写):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理由: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没有代理可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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